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4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忠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55.84% ,主要是因为公司营收规模增大,部分货款尚在赊销期,使得应收比例增长。
2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47.67% ,主要原因是总部装修工程增加。
3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下降16.67% ,主要原因是承兑汇票到期付款。
二、利润表项目
1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上年增长63.92% ,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同比增长。
2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60.15%,主要原因是软件即增即退补贴同比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增长139.73%、36.12%和34.9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规模增长以及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增长所致。
4、报告期内,所得税同比增长44.64%,主要因珠海总部本期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税率为15%,上年同期按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税率为10%。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6,066 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支付货款增加。
2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2,05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创新海岸项目已基本完工付款,本期相比去年同期工程支出减少。
3、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9,4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提前偿还借款,偿还债务支出的现金增加。
4、公司本期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长6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印度卢比和俄罗斯卢布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忠国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为了顺应公司创新海岸园区厂房租赁相关业务的开展,提升园区租赁服务水平,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优化,加入商业零售内容。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0日)。通信、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含移动电话SIM卡、银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和系统集成相关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相关产品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半导体模块封装及技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0日)。通信、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含移动电话SIM卡、银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和系统集成相关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相关产品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半导体模块封装及技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管理;商业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40号)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刊登于2015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东信和平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4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2日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15:00至2015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的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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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1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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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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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一)如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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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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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下午3:00 至2015年11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陈宗潮 林伟
2、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3、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4、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