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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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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剑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资产负责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33.56%,主要系公司支付前埔办公用地土地价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下降100.0%,主要系公司应收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70.01%,主要系三季度为公司销售旺季,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140.04%,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漳州蒙发利预付的材料款及营销公司预付广告费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年初下降84.99%,主要系公司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长2430.00%,主要系公司对外参股厦门民合投资公司及好慷在线所致;

 7、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年初增长66.81%,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办公需要,购入前埔办公用地所致;

 8、报告期末,商誉比年初增长92.96%,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控股台湾启泰公司,投资成本大于对方净资产,差额部分列示为商誉所致;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69.69%,主要系公司及蒙发利香港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年初增长31.06%,主要系三季度为公司销售旺季,原材料采购增加,从而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下降197.08%,主要系外汇波动幅度加大,马币大幅贬值所致;

 12、报告期末,股本比年初增长54.10%,主要系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实施股权激励所致;

 13、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增长385.50%,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控股台湾启泰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417.85%,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同期增长280.06%,主要公司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634.21%,主要系远期合约交割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34.02%,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9.00%,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利润总额比去年大幅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长61.99%,主要系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61.10%,主要系公司收到企业间往来款及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752.56%,主要系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279.46%,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到期转回所致;

 5、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85.59%,主要系公司新增定期存款到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276.17%,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收回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20.01%,主要系公司支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与韩国 REPTECH CO., LTD控股股东 Lee Jun Hyung (持有 REPTECH 94%的股份)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 Lee Jun Hyung 合法持有的REPTECH 51%股权。目前该事项公司在做二次尽调,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情况。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8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5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8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志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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