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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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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3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3D打印相关研发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D打印也称增材制造,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生产工具,其具有制造成本低、生产周期短等明显优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与陕西省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渭南高新区”)在3D打印、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具有诸多合作基础。为发挥双方优势,集聚优势资源,先期启动3D打印金属粉末领域的合作,双方约定共同组建渭南3D打印金属粉末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技术研发与转化合作,对3D打印金属粉末关键、核心技术进行联合攻关。该工程中心已于近日注册完毕,经工商核准名称为“渭南高新区火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分公司”。

 一、签订协议背景情况

 陕西省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国家级高新区,是渭南市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的实验区,是渭南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高新区全力培育3D打印产业,形成了3D打印产业“6+1”的特有发展模式,建成了全国最早的3D打印产业培育基地、3D打印产业创业创新孵化器、3D打印创业投资基金,形成了研发应用、孵化创业,投资融资三大支撑平台。

 随着金属材料3D打印技术的迅速发展,作为3D打印技术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3D打印材料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3D打印能否有更广泛的应用。目前3D打印粉末的主要制备方法中,气雾化法是唯一能够高效、大批量、低成本的进行3D打印金属粉末制备的方法。安泰科技“雾化制粉”属公司六大核心业务板块中的“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在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前期已设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开发”技创课题,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3D打印技术的前期开发,并进行设备购置作为基础保障,实现增材制造烧结工艺开发平台的建设,为气雾化平台开发的粉末提供配套的烧结工艺参数包。目前已选定以气雾化工艺制备的CoCr系合金及模具钢粉末作为增材制造用粉的产品,并已完成CoCr系合金粉末的初步气雾化试制。

 此次,渭南高新区与公司将合作开发3D打印特种金属粉末,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其中,渭南高新区将提供场地,配套条件及资金,安泰科技将提供技术人员、相关技术以及后续的技术指导。

 二、《3D打印金属粉末研发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渭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5日在西安签订《3D打印金属粉末研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合作方式、发展规划、运营管理等达成了一致性条款。

 (一)合同对手方基本情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1988年批准设立渭南经济开发区,1992年又批准设立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2010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高新区是国家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渭南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是渭南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基地和实验区。渭南高新区依靠其地理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市场优势,已形成了以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医药制造业、精细化工业、新材料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六大产业园区。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发展规划

 双方将以加快协同创新为宗旨,按照开放、创新的理念,从产业战略布局的角度进行总体规划,有步骤的开展3D打印金属粉末材料研发、试制、生产、销售、服务等业务。在联合组建合作研发平台的基础上,适时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2、双方约定

 (1)渭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其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渭南高新区火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公司”)代表其履行本框架协议中相关约定,由火炬公司出资注册分公司“工程中心”(具体名称待工商核准)作为双方合作研发平台。

 (2)安泰科技与火炬公司就工程中心的运营管理签署《合作研发与委托管理协议》,渭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火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其履行《合作研发与委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由安泰科技负责工程中心的运营管理。

 三、《合作研发与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渭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其下属国有独资公司火炬公司代其履行框架协议中相关约定。安泰科技与火炬公司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于2015年7月15日在西安就工程中心的运营管理签订《合作研发与委托管理协议》。

 (一)合同对手方基本情况:

 火炬公司为渭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姜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住所渭南高新区崇业路北段创业大厦内,主营业务为科技研发、成果孵化、市政工程服务、中小企业投融资咨询、置业、物业管理等。与安泰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安泰科技未发生购销行为。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委托管理范围、期限

 火炬公司委托安泰科技进行管理的资产为火炬公司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三个月内完成注册的工程中心,以及上述资产衍生的全部权益。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完成工程中心注册之日起三年。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前,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成立合资公司,或延长委托管理期限,或终止委托管理,并签署相关的协议。

 2、双方义务

 (1)火炬公司的义务

 根据需要,火炬公司将在渭南高新技术开发区3D打印产业培育基地内为工程中心免费提供办公、研发、生产用房,负责对研发生产所需的公辅设备系统出资购置并安装到位;保证工程中心固定资产采购的资金需求;负责研发过程费用、管理费用、研发和生产采购、原料采购、风水电气等费用的资金支付。为安泰科技派驻工程中心的技术员和工程师提供后勤保障。

 (2)安泰科技的义务

 安泰科技将负责工程中心所需核心研发设备的研发、设计,以及设备供应商的推荐;为工程中心使用其拥有的实验、测试仪器提供便利条件;在受托管理期间,派遣稳定的研发和管理人员为工程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工程中心申请国家科研课题项目和引进研发专业技术人员等。

 3、管理机构

 双方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工程中心进行管理,管理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由火炬公司推荐两名人员(其中一人需为火炬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泰科技推荐三名人员。

 4、资金计划

 工程中心注册完成后三年内,火炬公司向工程中心资金投入累计不少于2,400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研发和生产支出。

 5、无形资产管理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主要利用工程中心提供条件形成的研发成果(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双方为申请专利的专利权人,经双方同意工程中心骨干技术人员也可为申请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其中双方拥有的专利权比例均为40%,骨干技术人员拥有的专利权比例为20%。

 6、协议的生效日期与存续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双方不予延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不必要,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如因任何一方重大过错导致另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7、违约责任

 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在3D打印材料制备的布局

 3D 打印金属粉末材料包括钴铬合金、不锈钢、模具钢、青铜合金、钛合金和镍基合金等,目前3D打印粉末主要由设备供应商指定或代购,尚未实现第三方供应通用材料的模式,且3D打印所使用的金属粉末一般要求纯度高、球形度好、粒度分布范围窄、流动性好、氧含量低等,导致材料的成本较高。

 此次,安泰科技抓住机遇,利用科研及基础设备优势与渭南高新区合作,形成金属材料的增材制造产品的设计能力、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研发和供货能力,提前进行相关产业的布局。

 (二)有利于利用外部资源,创新公司技术孵化模式

 渭南高新区通过与部分高校、具有技术及资源优势的增材制造公司合作,已规划建设了渭南增材制造产业园,并形成专业化的产业集群。同时,能够充分利用3D打印产业链的广阔市场基础及研发实力,有利于技术成果的高效转化。此次,安泰科技与渭南高新区合作建设真空气雾化制粉技术平台,将实现产业链的优势互补,在实现技术转移与产业化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效应。

 (三)有利于公司对研发的支撑和市场开拓

 通过此次合作,将突破公司现有设备同时兼顾生产与研发的瓶颈、辅助设备及粉末后处理设备的短板。特别是通过在渭南建设特定粉末的制备研发实验平台,进而扩展成完整的增材制造粉末生产线,既是对公司现有技创课题的有力支撑,也是未来增材制造粉末市场开拓的基础。

 五、合同风险提示

 1、以上协议为各方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对合作事宜进行的相关约定。上述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或延期,存在一定变动的可能性和风险。

 2、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会计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的履行情况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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