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9时;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与主持人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686,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5,685,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股;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高端不锈钢真空生活小家电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685,9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685,9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685,9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哈尔斯、证券代码:002615)2015年10月16日、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拟收购瑞士SIGG公司股权并签订意向声明书的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事项正在推进中,除此之外目前无未披露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