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9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356,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5,35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63,39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10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10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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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63,39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师恩战 李娜君
咨询电话:0535-8070881
传真电话:0535-807088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