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19,317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煤矿”)与兴业银行晋城支行签订《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兴业银行为玉溪煤矿240万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提供17,000万元项目贷款。同时,本公司与兴业银行晋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玉溪煤矿此次17,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玉溪煤矿以其账面价值21,250.09万元的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2009年度大会、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玉溪煤矿240万吨/年矿井项目建设提供总计12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玉溪煤矿项目建设提供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19,317万元(含本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沁水县胡底乡玉溪村。
3.法定代表人:李晋生。
4.注册资本:人民币 43,467.5万元。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煤炭业及其他能源产业的投资开发。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玉溪煤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3.34%的股权。
8.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玉溪煤矿资产总计 134,501.39万元,负债总额 97,665.38万元,净资产36,836.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61%(以上数据已审计)。
9.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玉溪煤矿资产总额147,167.84万元,负债总额 110,768.74万元,净资产 36,399.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2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晋城支行
债务人:玉溪煤矿
保证人:本公司
被担保债权: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17,000万元项目贷款
主债务履行期限:2015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2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措施:玉溪煤矿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玉溪煤矿以其账面价值21,250.09万元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玉溪煤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加快其年产240万吨矿井项目建设,公司同意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玉溪煤矿项目贷款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公司实际承担的为玉溪煤矿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9,317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承担对外担保责任余额为359,432.18万元(含银行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贷款等融资方式),占公司 201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51,991.67万元的37.75%,占公司 2015 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73,499.83万元的36.92%,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发生。
六、备查文件目录
玉溪煤矿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