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2月1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315号);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15号),并于2015年8月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审慎分析论证,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经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201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31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拟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