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19日起对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基金(代码: 290014)持有的上汽集团(代码:6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