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稳定公司股价,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集团”)于2015年7月20日承诺: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10月27日,若公司股价低于22元/股,鹏博集团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借款。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鹏博集团将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2015年10月15日,公司接到鹏博集团通知,鹏博集团于2015年8月24日启动增持计划,开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截至2015年8月27日收盘,鹏博集团已增持本公司股票424.6427万股,平均价格18.3元/股(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的临2015-084公告)。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0月15日,鹏博集团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鹏博士股票共计978.7586万股,增持区间从18元到25.95元,平均价格22.91元/股。
截至2015年10月15日收盘,鹏博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1403.4013万股,平均价格21.51元/股,累计投入资金301,900,498.85元。至此,鹏博集团已完成对本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
作为鹏博士的第一大股东,鹏博集团长期看好本公司的未来发展及盈利能力。鹏博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将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