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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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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15:00至2015年10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8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万福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914,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股份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9%。

 现场与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1,920,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4%;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名,代表股份4,959,300股,占总股份总数的3.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曲洪普先生、邵学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3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7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9 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12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曲洪普先生、邵学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曲洪普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联股东曲洪普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4,207,0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9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曲洪普先生、邵学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9,253,16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20,34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9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洪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40.00%,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918.39万元-3,714.31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9月份国内外电网建设工程增加,公司取得较多的生产订单,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均有较大增长,因此对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进行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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