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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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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5—09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辽宁方大拟增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8600万元。”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的通知,辽宁方大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辽宁方大于2015年10月13日、10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连续竞价的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279.3万股、1706.79万股,增持金额累计为1.86亿元。本次增持前辽宁方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10,922,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本次增持后辽宁方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30,78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至此,辽宁方大已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辽宁方大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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