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股同权向股东提供短期资金人民币5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共有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书面表决。经董事会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股同权向股东提供短期资金的议案。
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7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近期,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同股同权分批次向股东提供短期资金人民币5亿元整,其中,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资金4.05亿元,少数股东大华(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资金0.95亿元。上述资金计划于2015年底前归还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大华(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方同股同权提供资金使用不超过10亿元。2015年至今,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方同股同权提供资金使用发生额1.33亿元(不包括本次金额),全部为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股同权向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使用。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灵路698号
法定代表人:金惠明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物业管理,服装加工,木制品加工,机械加工,通用设备制造,家具制造,仓储的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姜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7,059,398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为公司正常资金使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1、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股同权向股东提供短期资金的议案,7名董事参与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股同权向股东提供短期资金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决议,编号2015-24;
2、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