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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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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5-07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5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2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4日、7月1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审议情况

 2015年9月7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2015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3日继续停牌。

 2015年9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且形成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提前申请股票复牌。

 2015年9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

 经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一系列的现场工作考察及向相关机构咨询和沟通,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的重大意义,公司重新对本次募集资金及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可行性进行更为深入的论证,决定对原定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相应的调整。

 1、公司原拟以募集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因该股权涉及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在厄瓜多尔的几宗矿权,境外矿权的审计、评估工作较为复杂,短期内无法完成满足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公司股票尽快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将不包括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

 2、经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的新形势,公司拟缩减拟募集资金额度,调整原计划募投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实现公司上下游资源整合,打造国际化大型矿业公司,实现国际化战略目标,公司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待时机成熟后,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从而取得上游的铜矿资源。

 3、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应披露本次发行认购投资者及认购额度,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本次认购投资者之一,也需明确其规模。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上市公司员工中开展宣传和意愿征询工作,律师正在就整体员工持计划的实施过程起草法律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尚待有权部门批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拟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目前正在洽谈之中。

 5、员工持股计划需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公司正在协调各方加快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工作。抓紧落实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方案,尽快与战略投资者达成股份认购相关协议。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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