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15年10月11日,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业主单位眉山岷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业主”)就岷东新区起步区市政道路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作事宜签署了《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本合同甲方采用PPP模式合作建设“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即公司作为运营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同时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现为了积极推进“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的运营,并根据《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的要求,公司于近日投资2000万元设立了眉山市岭南岷东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不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眉山市岭南岷东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镇东学府街150号
4、法定代表人:蔡耳发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7、经营范围: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植树造林工程、石场生态覆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土石方工程;绿化养护、高尔夫球场养护;清洁服务(不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0%。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因此,未签署相关对外投资合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满足“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的运营需要,并更好的推进上述项目的进程,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上述“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的实施、运营以及未来是否能实现预期收益等风险,将对本次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