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8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7,149,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0,363,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362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785,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65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侯建芳、侯五群、李花、吴易得、杨桂红、候斌、丁美兰7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侯建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2 选举侯五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3 选举李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4 选举吴易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5 选举杨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6 选举候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1.7 选举丁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程学斌、王爱国、陈琪、窦龙斌4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程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2.2 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2.3 选举陈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2.4 选举窦龙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侯松平、郭林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这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孟淑萍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侯松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3.2 选举郭林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7,149,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7,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候斌委托董事侯五群出席会议,其余10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侯建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侯五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侯建芳先生、董事侯五群先生、董事李花女士、董事吴易得先生、董事杨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侯建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3.2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陈琪女士、独立董事程学斌先生、独立董事窦龙斌女士、董事侯建芳先生、董事丁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陈琪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陈琪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3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程学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独立董事窦龙斌女士、董事侯建芳先生、董事候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程学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4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独立董事窦龙斌女士、独立董事陈琪女士、董事吴易得先生、董事杨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5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同意选举董事侯建芳先生、侯五群先生、李花女士、吴易得先生、杨桂红女士、候斌女士和丁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董事侯建芳先生为常务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1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侯建芳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事项;

4.2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易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4.3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贡妍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兽医师的议案》;

5.1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花女士为公司总裁的事项;

5.2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侯五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5.3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易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5.4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桂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5.5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孟树理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5.6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肖宜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5.7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桂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5.8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爱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的事项;

5.9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司海坤先生为公司总兽医师的事项。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比对,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拟提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转售选择权、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办法、登记机构、挂牌转让地点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等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及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上述第六、七、八、九项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侯建芳、侯五群、李花、吴易得、杨桂红、候斌、丁美兰、程学斌、王爱国、陈琪、窦龙斌、贡妍妍、孟树理、肖宜龙、王爱彦、司海坤简历

侯建芳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EMBA,经济师。2006年7月-2012年8月历任河南雏鹰禽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禽业”)、河南雏鹰畜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有限”)、雏鹰农牧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全资子公司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新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新融农牧(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会长。曾被评为首届郑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河南省农业产业化优秀企业家”、“2014河南经济年度人物”、201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等。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416,388,400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侯五群先生之侄,候斌女士之堂兄。

侯建芳先生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503号),因前期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违反股份变动相关规定,侯建芳先生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的现场问询,积极配合了相关调查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有明确结果。

除上述情形外,侯建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并确保能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五群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6年7月-2012年8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雏鹰农牧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郑州雏牧香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郑州雏鹰养殖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雏鹰农牧学院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雏鹰农牧首席质量官、郑州市首席质量官俱乐部主任、国家扶贫开发协会荣誉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荣誉副会长、第十三届郑州市优秀政协委员、环保部世界环境与低碳协会副理事长、河南省畜牧兽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侯五群先生持有公司29,607,790股份,为董事候选人侯建芳先生之叔,候斌女士之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花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7年8月-2009年6月任华商书院高级讲师;2008年10月-2009年6月任雏鹰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雏鹰农牧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监事、雏鹰农牧学院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曾入围全球著名财经商业媒体福布斯首次发布的2014中国商界“漂亮100”榜单。李花女士持有公司981,76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易得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会计师。2006年7月-2009年6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董事兼副总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雏鹰农牧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并负责公司互联网业务板块,任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苏州淘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杰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第一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监事。曾被授予“2010年度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河南上市公司协会2009-2011年度“金牌董秘”、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2012年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百佳董秘”、入选“河南财经人物志”,2012年度被上海证券报评为金治理·社会责任公司董秘,2013-2015年,连续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九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2012中国金牌高成长企业及投行领导人峰会金牌董秘等荣誉称号。吴易得先生持有公司342,739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易得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电话0371-62583588,传真0371-62583825,邮箱:wuyd@chu-ying.com。

杨桂红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2008年7月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8月-2009年6月任京都天华高级项目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新乡)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郑州雏牧香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郑州雏鹰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监事。杨桂红女士持有公司342,75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斌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6年7月-2009年8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雏鹰农牧董事。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工程学院教师。候斌女士持有公司28,800,000股份,为董事候选人侯建芳先生之堂妹,侯五群先生之侄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美兰女士,中国国籍,1950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2003年4月-2009年3月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任副局长、党组成员、巡视员等职务;2012年4月至今在雏鹰农牧任高级顾问;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丁美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学斌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0年12月至今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荣誉副会长,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产业扶贫委员会副主任。程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爱国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1年9月至今任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爱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琪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至今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陈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窦龙斌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龙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贡妍妍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担任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贡妍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贡妍妍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电话0371-62583825,传真0371-62583825,邮箱:gongyy@chu-ying.com。

孟树理女士,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9年8月-2014年9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0月加入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法务部法务总监。现任雏鹰农牧副总裁兼法务总监。孟树理女士持有公司55,20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宜龙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进修。2007年1月-2009年5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9年5月-2011年2月任深圳市东迪欣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1年3月-2012年4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2012年6月-2012年7月任广东名门锁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8月进入雏鹰农牧工作,现任雏鹰农牧副总裁。肖宜龙先生持有公司144,78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爱彦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10年2月-2015年2月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养猪专家;2015年3月进入雏鹰农牧工作,现任雏鹰农牧董事长助理。王爱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司海坤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兽医师。2004年6月-2009年6月先后担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场长、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雏鹰农牧副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总兽医师。司海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10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侯松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侯松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有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偿债保障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侯松平女士,中国国籍,1949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盟盟员,大学本科,中级编辑;1987 年 6 月-1993 年 12 月任河南新郑县县志总编室编辑;1993 年 12 月-2006 年 10 月任新郑市工商联副会长、会长,2007 年退休。现任雏鹰农牧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101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10月29(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10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代码:362477;投票简称为“雏鹰投票”。

投票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77雏鹰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77;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代表议案2.1,2.02代表议案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元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元
2.1发行规模2.01元
2.2发行方式2.02元
2.3债券期限2.03元
2.4债券利率2.04元
2.5募集资金用途2.05元
2.6担保方式2.06元
2.7决议有效期2.07元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3.00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4.00元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 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 至2015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易得

证券事务代表 贡妍妍

电 话:0371-6258 3588 / 6258 3825

传 真:0371-6258 3825

邮 编: 451162

电子邮箱:wuyd@chu-ying.com gongyy@chu-ying.com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方式   
2.3债券期限   
2.4债券利率   
2.5募集资金用途   
2.6担保方式   
2.7决议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