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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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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68、临2015-075、临2015-081号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NT43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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