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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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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通知:成尚科技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收益互换合同,并于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票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4%。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临2015—059《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拟定了增持众合科技股份的计划。

 2、增持方式

 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成尚科技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共计增持公司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4%,增持均价为14.35 元/股,增持总金额为4,375,959.05元。本次增持前成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0,2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1%。本次增持后,成尚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0,50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和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众合科技的股份,增持的金额不低于3400万元;

 三、成尚科技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成尚科技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注销结果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今日,公司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5778),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的登记事项相关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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