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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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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5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事项概述

 2015年9月2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参股投资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点公司”)。虹点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董锋华以现金认缴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自然人滕兴武以现金认缴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虹点公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首期100万元注册资金在公司成立时到位,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认缴到位;其余900万元注册资金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到位,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出资到位。虹点公司将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募集一支规模为3亿元的投资基金,用于增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并参与投资本公司其他智能战略相关项目。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52号临时公告)

 二、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情况说明

 (一)基金管理公司(虹点公司)基本情况

 1、虹点公司各股东方情况

 (1)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525号306室乙

 法定代表人:潘建臣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497773

 注册资本:人民币3421.631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营业期限:2009年2月27日至2039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目前该公司已主导投资20余个项目,其中已挂牌新三板项目2个,拟挂牌新三板项目8个,管理基金量超过18亿元人民币,基金实缴金额近5亿元人民币。

 (2)自然人董锋华,男,汉族,住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小区2幢2单元502室,身份证号:33032519761201123X。

 (3)自然人滕兴武,男,汉族,住址: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虹桥花园7幢1单元302室,身份证号:330324197510284636。

 (4)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杨军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706000013042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8日

 营业期限:2012年6月14日至2026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业投资及能源、交通、房地产、工业、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投资衍生业务经营(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

 本公司持有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虹点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董锋华、自然人滕兴武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2、虹点公司的运营模式

 虹点公司将作为基金管理公司拟组织募集一支规模为3亿元的投资基金,用于投资包括智慧小区、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及上下游产业,目前已有初步意向增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一定的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以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每年按百分之二的年度管理费提取。

 (二)拟设立的基金情况

 1、基金规模

 基金规模拟设定为3亿元人民币,虹点公司成立后负责募集,四川长虹及四川长虹关联方将不在基金中出资。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为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以及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来确定的其他投资人。

 2、基金投向

 基金投资方向包括智慧小区、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及上下游产业。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本次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事项,有利于引导基金投资方向,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公司智能产业发展。

 投资基金尚未发起设立,存在基金合伙人出资或募资不到位而无法按预期设立的风险,届时基金管理公司将因没有存续的必要性而解散。鉴于基金管理公司除日常运营费用外,无其他重大支出,即便解散,也不会对公司造成投资损失。因此,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无风险。

 公司将按照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及时披露涉及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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