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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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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三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三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2014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初始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本次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公司确定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现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上季度购买,本季度到期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0,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5天,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20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2%(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截止三季度末,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2%,取得的收益为61.37万元。

 (二)本季度新增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3,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28天,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18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3%(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截止三季度末,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3%,取得的收益为58.22万元。

 2、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0,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4天,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18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45%(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截止三季度末,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45%,取得的收益为64.27万元。

 (三)本季度新增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0,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8天,2015年9月25日—2015年11月2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4%(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

 二、理财产品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29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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