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持有的占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铜箔”)总股本42%的股权转让给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双方于2014年10月7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7358.4万元;本公司与嘉元科技、金象铜箔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金象铜箔欠本公司的往来款偿还时间及
方式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了《三方协议》、《股权质押合同》、《设备抵押合同》。
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9日、2014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转让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关于转让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截止至2015年9月25日,嘉元科技购买金象铜箔上述股权应支付的7358.4万元股权转让款已全部付清,本公司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项与嘉元科技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自股权转让款付清之日起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