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01,5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2,500,0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5日,除权日为2015年9月28日。
四、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为:截止2015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
本次转增股份将于2015年9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8日。
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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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按新股本1,002,5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咨询联系人:高峰、张娟娟
咨询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