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8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中明确如下:
1、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