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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7,271,7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77,271,74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4,543,48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9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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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54,543,488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26号
咨询联系人:王秀婷
咨询电话:0535-6737695
传真电话:0535-6737695
九、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