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接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洁卿的通知,张洁卿于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87,700股,金额人民币78.93万元。本次增持前,张洁卿持有公司股份 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3%。本次股份增持后,张洁卿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4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
自2015年7月14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4,818,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1% ,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6,185.18 万元。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造成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