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6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前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运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两亿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5M03035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两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5、收益率:3.62%
6、产品期限:91天
7、起息日:2015年09月16日
8、到期日:2015年12月16日
9、兑付日:实际到期日后二个工作日内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理财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客户认购款项,并分配截止实际到期日已实现的收益
11、投资方向:全部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资产支持证券、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
1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两亿元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3%
二、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因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本理财产品所投资标的资产的债务人发生违约、未按期偿付本金或利息,即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将导致理财资产投资组合收益减少甚至损失本金,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如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市场利率变化,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化。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到期日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本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上海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6、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募集期至成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上海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7、再投资风险:如上海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兑付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参考收益的风险。如果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期初全部参考收益。
8、信息传递风险:上海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付息、到期兑付等产品信息,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通过上海银行特定客户经理查询。产品提前终止、突发事件、资产变更等信息公告将通过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发布。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上海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上海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上海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上海银行将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在此情况下,上海银行不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签约方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利息收益 |
起始日 | 到期日 |
2014-10-10 | 2014-051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募集资金 | 2亿元 | 2014-10-10 | 2014-12-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29.5万元 |
2015-1-12 | 2015-001 | 天津银行 | 募集资金 | 3亿元 | 2015-1-9 | 2015-7-30 | 保本保证
收益型 | 830.1万元 |
2015-8-28 | 2015-057 | 天津银行 | 募集资金 | 3亿元 | 2015-8-27 | 2015-12-3 | 保本保证
收益型 | 尚未到期 |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签约方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利息收益 |
起始日 | 到期日 |
2015-1-12 | 2015-002 | 天津银行 | 自有资金 | 1亿元 | 2015-1-9 | 2015-7-30 | 保本保证
收益型 | 276.7万元 |
2015-9-17 | 2015-062 | 上海银行 | 自有资金 | 2亿元 | 2015-9-16 | 2015-12-16 | 保本保收益型 | 尚未到期 |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11亿元(含本次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0%。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