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隆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供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隆投资有限公司以17.05港元/股的价格认购不超过1,130万股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