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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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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江西巨通情况的说明

 厦门钨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8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收购江西巨通32.36%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公告了本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所持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巨通”)32.36%股权所涉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当天,有人(昵称“谁动了这号”)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厦门钨业吧”(网址:http://guba.eastmoney.com/list,600549.html)发布了一篇题为《厦门三虹设计六大陷阱——企图以八亿元贷款吞噬大湖塘千亿元矿山》的文章(以下简称“文章”,详见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549,200898825.html,于2015年9月8日查阅,以及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549,200895289.html,于2015年9月8日查阅)。文章涉及本公司拟收购标的江西巨通股权变更、资源储量等情况,为澄清事实,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稀土集团及关联企业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三虹”)发函征询相关情况,福建稀土集团及厦门三虹于2015年9月9日给予回复,回复要点如下:

 二、关于厦门三虹入股江西巨通

 武宁县大湖塘钨矿于1958年开始进行手掘生产,由于生产方式落后,企业效益差,武宁县钨矿最终陷入破产。自2005年7月起,武宁县钨矿改制,大湖塘钨矿由江西巨通整合经营,依旧按原有小规模民采、采富弃贫的方式,年生产八九万吨矿石,年产钨金属量300吨。截至2009年末,大湖塘钨矿探明的三氧化钨金属量仅剩1,300多吨。

 2009年下半年,时任北京巨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巨典”)及江西巨通董事长的刘典平到厦门三虹寻求合作,表示由于自身资金问题,希望转让部分股权给厦门三虹,由厦门三虹主导勘探开发武宁县大湖塘钨矿。此后,经厦门三虹经营班子现场调查并报厦门三虹当时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北京巨典和厦门三虹于2010年2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厦门三虹收购北京巨典持有的江西巨通30%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也获得江西巨通其他股东黄宁、叶莲花的书面同意。鉴于当时福建省国资委对国企重组民企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探矿需要强有力的专业团队和技术力量,作为厦门三虹入股江西巨通的先决条件之一,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第4.2款约定,江西巨通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应由厦门三虹委派。厦门三虹收购江西巨通30%股权后,很快组织专业团队启动了大湖塘钨矿的探矿工作,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厦门三虹进入江西巨通是刘典平等人主动找上门要求合作,当时还当做招商引资的一大成绩,厦门三虹委派管理人员进入江西巨通有合同和章程依据,并非文章所说是厦门三虹“强占”了武宁的资源。

 三、 关于江西巨通增资扩股情况

 2010年3月,厦门三虹参股江西巨通以后,很快启动了大湖塘钨矿的探矿工作,着手解决江西巨通“没米下锅”的问题。在厦门三虹的支持下,江西巨通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北大队和916地质大队,在大湖塘南区钨矿和大湖塘北区钨矿采矿权范围内开展普查和详查工作。鉴于探矿需要大量资金,大湖塘钨矿探矿工作启动后,缺乏探矿资金成为阻碍探矿工程的一大难题。

 按照刘典平的提议,经江西巨通股东会同意,为了在武宁、修水和靖安三县交界处形成一个大型钨资源基地,拟后续整合武宁、修水和靖安三县交界处的多处钨矿资源,促进江西巨通的发展。而这需要大量资金,但基于当时的情况,江西巨通自身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经充分友好协商,江西巨通各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增资扩股来解决面临的资金难题,并于2011年9月6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根据上述《增资扩股协议》,厦门三虹向江西巨通认缴增资款3亿元;因刘典平没有资金,委托其朋友帮助寻找投资人,最后说服昆山海峡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简称“海峡基金”)向江西巨通认缴增资款2亿元。为了吸引海峡基金,刘典平在《增资扩股协议》中承诺将其当时通过江西省修水县神威矿冶有限公司(简称“神威矿冶”)持有的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香炉山钨业”)44%股权和广西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博白巨典”)100%股权以股权出资的方式注入江西巨通,以便争取江西巨通上市。黄宁和叶莲花亦分别向江西巨通认缴了2亿元和4,000万元的增资款。在确定增资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时,由于探矿工作刚刚开始,资源储量情况不明,无法对江西巨通进行确切估值,因此无法准确测算各股东投入增资款对应应占的股权比例。经江西巨通各股东商定,待资源探明可以评估时再评估并将增资资金折股计入,并约定了评估的各项取值参数,江西巨通所有股东均在该《增资扩股协议》上签章确认。

 《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厦门三虹和海峡基金认缴的增资款很快全部落实到位。如果没有这次增资扩股,根本就没钱去探矿,也就无法发现大湖塘钨矿现有的大规模储量,所以当时股东确定以增资扩股方式筹集资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但刘典平承诺注入的神威矿冶100%股权(即香炉山钨业44%股权和博白巨典100%股权),因其自身缺乏资金且负债累累而不得不在合作过程中分三次出售变现,因此无法注入。黄宁和叶莲花尽管分别向江西巨通缴付了2亿元和1,500万元的增资款,但随后又以个人债务压力为由,要求江西巨通全额退还其所缴付的前述增资款。出于维护友好合作关系的考虑,各相关方为此于2013年8月26日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江西巨通向黄宁和叶莲花全额退还了前述增资款,同时刘典平、黄宁、叶莲花明确确认放弃认缴增资的权利。

 综上:(1)探矿和整合资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当时江西巨通自身没有融资能力,因此江西巨通才需要增资扩股,并且增资扩股已由包括刘典平、武宁天力(黄宁)、江西卓新(叶莲花)在内的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同意;(2)海峡基金实际上是刘典平引入江西巨通的,与厦门三虹和福建稀土集团无关;(3)黄宁和叶莲花缴付增资款后又退资,是因为其自身债务压力,并不是厦门三虹和海峡基金不同意其增资,并且他们也同时书面确认放弃认缴增资的权利;(4)最终计算增资扩股后股权比例的估值办法和依据是在《增资扩股协议》中就已经协商明确约定清楚的,并且刘典平、武宁天力(黄宁)、江西卓新(叶莲花)都已经签字盖章确认。增资变更登记手续已由武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依规办妥。因此,江西巨通实施增资扩股绝非文章所说的恶意增资、非法增资。

 四、 关于大湖塘钨矿资源储量

 江西巨通持有大湖塘南区钨矿采矿权和大湖塘北区钨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情况:

 1、大湖塘南区钨矿资源储量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大湖塘南区钨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累计钨矿石量17,648.7万吨,WO3金属量310,881.40吨,WO3平均品位0.176%;矿山累计消耗黑钨矿资源储量:矿石量45.5万吨,WO3金属量5,047.3吨,伴生铜金属量644.3吨,钼金属量56.1吨,锡金属量487.9吨,银金属量1,873.1千克。

 2012年4月16日,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出具《<江西省武宁县大湖塘南区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储评字[2012]35号),同意前述资源储量通过评审。

 2012 年5 月,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江西省武宁县大湖塘南区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73 号),同意前述资源储料备案。

 2、大湖塘北区钨矿资源储量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大湖塘北区钨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累计查明钨矿石量34,787.97万吨,WO3金属量622,470.380吨,WO3平均品位0.179%;矿山累计消耗黑钨矿资源储量:矿石量23.39万吨,WO3金属量1,537.3吨。其中:采出矿石量19.58万吨,WO3金属量1,537.3吨;损失矿石量3.86万吨,WO3金属量250.72吨。

 2012年4月16日,北京中矿联出具《<江西省武宁县大湖塘北区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储评字[2012]34号),同意前述资源储量通过评审。

 2012 年5 月,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江西省武宁县大湖塘北区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72 号),同意前述资源储量备案。

 文章所述地质大队探明钨金属量106万吨,比评审备案钨金属量93万吨减少13万吨,差别原因是:大湖塘南、北区钨矿采矿权坐标中除了限定平面范围以外,还限定了深度(即标高)范围,地质勘探和评审备案数量的差别是超出采矿权证限定标高范围的部分,不属于采矿权证范围,依法不能纳入评审认定范围。文章所述高品位钨矿已经包括在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之内。

 大湖塘南、北两个矿区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三氧化钨金属量为93万吨,并伴有铜、银、钼等多种金属,但存在品位低(北区钨矿平均品位0.179%,南区钨矿平均品位0.176%)、开采难度大问题。

 五、 关于大湖塘钨矿开发利用方案

 大湖塘钨矿开发利用方案由江西巨通各股东共同指定委托国内权威设计机

 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关于大湖塘钨矿的服务年限,是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规定和实务做法确定,不存在故意缩短开发年限。

 关于大湖塘钨矿副产品的价值,虽然大湖塘钨矿中除了存在大量的钨、铜矿外,还存在银、钼、铋、锡、镓等伴生元素,但是大部分伴生元素并未能达到伴生元素综合利用标准,因此无法进一步利用。如大湖塘北区钨矿中,就整个矿床来说,铜、镓达到钨矿床综合利用标准,钼、银、铋、锡在局部地段达到钨矿床综合利用标准,但就全矿床来说,其平均品位又低于伴生元素综合利用标准,而且在实际生产中,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镓还不能综合利用。因为伴生元素品位越低,选矿回收率就越低,所以矿床中存在的金属量并不等同于能够综合利用出来的金属量。

 关于大湖塘钨矿的投资成本,由于大湖塘钨矿属于低品位矿,如果不进行大规模开采,根本就无法获得效益;如果只采富矿,国家根本不会允许。而要进行大规模开发,就必须要加大投资,而投资一但加大反过来又会影响大湖塘钨矿的效益和资源价值。

 大湖塘钨矿开采规模是江西巨通股东商定的,而开发利用方案是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如果国土资源部不批准开发,江西巨通也就不能开发,不能开发的矿山就没有实质效益。

 六、 关于江西巨通上市问题

 实现江西巨通上市目标,是当时的大股东北京巨典(刘典平实际控制)自己对海峡基金作出的承诺,法律上与厦门三虹和福建稀土集团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实现上市是江西巨通全体股东的共同愿望,厦门三虹和福建稀土集团也希望江西巨通能够实现上市解决融资难题。但由于刘典平已将其能够盈利的神威矿冶100%股权转让变现,其在《增资扩股协议》中作出的将该等股权注入江西巨通的承诺已无法实现,且此后因其担心自己成为小股东而又不同意厦门三虹将受让的神威矿冶100%股权注入江西巨通。由于刘典平的转变,且刘典平和武宁天力(黄宁实际控制)所持江西巨通股权已被多家法院冻结,而因资金和立项等问题短期内又无法实现大湖塘钨矿的大规模开发,江西巨通上市已失去基本条件。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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