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讯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联讯证券自2015年9月2日起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

 二、适用基金: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

 三、自2015年9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联讯证券的各指定网点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及上述基金的申购等业务,各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请以本公司及联讯证券相关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联讯证券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