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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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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7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5年9月1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1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继续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3,409万元,即:2015年7月31日母公司净资产的20%扣除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净资产的15%(系前次投资金额人民币1,567,486万元,于2015年7月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10,895万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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