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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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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7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总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5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2015年7月15日已增持股份)。为继续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精神,公司现将中储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进展情况

 中储总公司自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990,6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9%,其中: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4,700,000股。

 上述期间增持后, 中储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0,189,889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1.63%。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储总公司将在未来6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2015年7月15日起算)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与本期间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中储总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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