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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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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68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建设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9%股权(共计127,214,170股)转让给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航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海航实业通知,海岛建设集团及海航实业已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过户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海岛建设集团变更为海航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海岛建设集团及海航实业前期相关承诺,海航实业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后将遵守如下承诺:

 1、根据公司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临2015-040号),海岛建设集团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127,214,170股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除外);且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目前总股本2%的股份。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项承诺将由海航实业承继履行。

 2、根据海航实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海航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报告》,海航实业承诺本次受让的127,214,170股股份自完成股权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对于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进行转让的情形,则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变更前:

 ■

 变更后:

 ■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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