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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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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5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因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紧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日期要求。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与韩国希杰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韩国CJ FRESHWAY CORPORATION(下称“FW”)签署谅解备忘录探讨各投资人民币1亿元在北京设立两家合资公司(即JV1及JV2)事宜,公司将在JV1及JV2中分别持股30%及70%。

 上述合资公司将分别主要从事:

 JV1-通过向FW优势的全球网络采购农产品、水产品及肉类产品等,供给JV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其他客户;

 JV2-提供公司北京门店的生鲜或加工生鲜供给及生鲜预加工服务,发展B2B客户及北京地区食品配送业务。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5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受让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

 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联股份”)通知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15】334号)已批复同意公司协议受让上海百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1.17%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批复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百青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6号),同意上海百青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百青”)将所持联华超市23702.94万股股份协议转让予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百联集团和百联股份有关联华超市的资产置换及上述与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分别持有联华超市25416万股和22420.8万股(各占联华超市总股本的22.70%和20.03%)。

 公司将尽快完成后续股权转让及登记程序,并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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