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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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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4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报送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52568号)。

 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第152568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我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公司将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将有关补正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能否获得上述批复与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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