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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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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5-086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计划自2015年7月2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规则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3.8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注:截止本公告日,张国恩先生通过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62.06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0.20%。

 自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538,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61%,累计增持金额为1818.0274万元。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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