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4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5年8月25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城股份”)召开第七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金城股份拟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其他应收款,并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除货币资金及上述出售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双方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交易对方神雾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同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道洪。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神雾集团和吴道洪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考虑配套融资),神雾集团将持有公司34,941.05万股股份(具体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审核为准),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道洪持有神雾集团54.30%股份,从而间接控制金城股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