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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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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5-050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5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截至目前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积极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该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此外,当公司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时,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5、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照鑫茂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未来产业规划,鑫茂科技未来将专注于光通信领域的业务发展。为确保该产业规划的快速、彻底实现,鑫茂集团承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如鑫茂科技未能实现天津市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业务整合措施,则鑫茂集团将负责按照公允价值收购鑫茂科技拟剥离的上述两个公司股权”。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地产剥离工作。

 6、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15-043。公司预计2015年三季度经营业绩亏损,预计1-9月份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7500万元;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48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曾向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伍仟万元,并由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目前已还清。现该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建行和平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伍仟万元,并以自有房产提供全额抵押担保。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同意为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的此笔贷款提供补充担保,同时该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于2014年7月曾向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伍仟万元,并由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目前已还清。现该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建行和平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伍仟万元,并以自有房产提供全额抵押担保。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同意为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的此笔贷款提供补充担保,同时该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注册地点: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胡茜

 注册资本:2.2亿元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51%

 2、光通信公司经审计2015年6月末资产总额6.67亿元、净资产3.16亿元、负债总额3.51亿元、资产负债率52.62%、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5年度上半年营业收入4.13亿元、营业利润178.97万元、净利润216.5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期限12个月

 4、反担保:光通信公司以其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及厂房提供反担保,主要包括拉丝设备、预处理设备、筛选设备、检测设备及拉丝塔辅助设备等,账面价值5095.8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光通信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纤制造及销售。2014年7月该公司曾向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伍仟万元,并由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目前已还清。为进一步解决该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经与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协商,光通信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以光通信公司坐落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五路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为该行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公司追加提供全额同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经本公司测算,贷款期限内光通信公司现金流规模可以安全覆盖贷款还本付息支出,不存在担保风险,因此同意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光通信公司是本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授信。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光通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持股49%。光通信公司成立以来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得到了长飞公司的大力支持,其光纤产品一直纳入长飞公司销售体系。同时,光通信公司经几期扩产后,运行正常,规模效益业已彰显,且现金流稳定,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风险较小,因此光通信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拟不再由长飞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4、反担保情况:

 光通信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及厂房(主要包括拉丝设备、预处理设备、筛选设备、检测设备及拉丝塔辅助设备等)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设备账面价值5095.81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累计担保总额为415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150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累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92%。截止目前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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