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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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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蒙发 公告编号:2015-05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目前国内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市场需求萎靡,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国际贸易壁垒等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业因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实现营业收入15,376,345.23元,同期减少-45.93%%;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氨纶业务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加上其融资来源于银行借款,其财务成本较高,本年度出现-3103.11万元的亏损。加上公司正处于主营业务转型期,2014年拟通过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调整主营业务,但由于收购方案未达成一致,本公司终止了与深圳市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主营业务调整进展缓慢,同时也未开展其他创收业务,以致2015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亏损-21,729,306.6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幅度为77.28%。

 2015年6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调整,下半年将积极努力采取各项措施扭转公司现有的不利经营局面,消除2014年年度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子公司企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07,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基金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等。本报告期内,该子公司未开展业务,无收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已按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周应苗 舒建 袁琳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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