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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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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基和煤炭B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8月26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富国煤炭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8日为复牌首日,富国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基,基金代码:150321)和富国工业4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基,基金代码:150322)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8月27日的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50元。2015年8月28日当日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西部资源”(证券代码:600139)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8 月27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8月26日为基准日,对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8月26日,富国煤炭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富国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富国煤炭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煤炭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煤炭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煤炭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折算结果示例

 假设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富国煤炭场外份额、富国煤炭场内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三、恢复交易

 自2015年8月28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富国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基,基金代码:150321)和富国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基,基金代码:150322)将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8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7日的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1.050元,2015年8月28日当日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富国煤炭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A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份额。由于富国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原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富国煤炭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折算后的杠杆倍数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

 3、由于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富国煤炭份额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分拆为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富国煤炭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和场内富国煤炭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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