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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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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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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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及国内宏观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需求不足、价格下跌、资金紧张等不利局面依然突出,钢铁行业高成本、微利经营格局未改变。围绕年度预算目标,公司通过改革创新、调整品种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挖潜降本增效、严控费用支出等一系列举措,确保生产经营稳健运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4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8月16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11名,分别是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李成先生、戴德明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祥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不高于5亿元的人民币、期限十二个月零二十天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4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瑞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50
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拟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太钢租赁申请金额为不高于5亿元的人民币、期限十二个月零二十天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目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3.49%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太钢集团与太钢租赁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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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及注册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8-1-3-106区域
企业性质:外资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证120120088667079
法定代表人:韩珍堂
注册资本:1.6亿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成立时间: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主要为变频电机、轧辊磨床等生产设备,截止2015年7月31日,上述生产设备账面净值共计55,321.27万元。上述设备全部为公司自有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太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不高于5亿元的人民币
3.租赁利率:年租息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10%,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的租息率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调整幅度进行调整,调整起始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生效之日的次月1日。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十二个月零二十天
6.支付方式:将全部租赁期十二个月零二十天划分为5期,按期向太钢租赁支付租金;本金租赁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太钢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公司清偿所有债务后,上述设备所有权转移至太钢不锈。
8.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后生效。
9.租赁担保:无担保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本次交易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太钢租赁发生融资租赁金额为0。2015年年初至7月31日,公司与太钢集团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5亿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