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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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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6日,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金融地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代码:150281)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三、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星展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

 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8月27日起,星展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

 二、自2015年8月27日起,投资者可在星展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8月27日起开通星展银行对于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星展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星展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限制。

 四、开通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000424、B类000425)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上述基金参加星展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具体规则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30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活动内容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星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5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星展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活动解释权归星展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星展银行的有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星展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988

 网址: www.db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波动,2015年8月25日,金融地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82元,相对于当日0.29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4.51%。截止2015年8月26日,金融地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4元,明显高于金融地B份额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 金融地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金融地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金融地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814)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基金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金融地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 金融地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 截至2015年8月26日收盘,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7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2015年8月27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7日(R+2日)复牌首日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8月26日(R+1日)的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72元。2015年8月27日(R+2日)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对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8月25日(R日),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长盛同辉份额的场内份额、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折算后场内同辉份额之和,包括原场内同辉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以及原同辉100A份额经折算后的新增场内同辉份额。

 注2: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同辉100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的长盛同辉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8月27日(R+2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将于2015年8月27日(R+2日)上午9:30至10:30停牌,并于该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7日(R+2日)同辉100A、同辉1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6日(R+1日)的同辉100A、同辉1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0.972元,2015年8月27日(R+2日)当日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由于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本基金同辉1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辉1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辉1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同辉份额,因此原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长盛同辉份额为跟踪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同辉10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

 4、原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辉份额分拆为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也可申请赎回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辉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长盛同辉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长盛同辉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7、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或010-62350088。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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