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因相关人员工作失误,个别数据在引用过程中出现错误,经事后审核,现对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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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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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会加 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