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19、20日、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指引第 2 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210万元,并对业绩变动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不存在公司业绩信息泄漏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对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信息的情形。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是公司指定的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