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0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4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95.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99.04万元(其中,募投资金为15,490万元,超募资金净额为29,209.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50005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9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44元,共计募集资金22,32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8.6万元及在此之前已预付保荐费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31.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335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5,562.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70.08万元;201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6.05万元,2015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139.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70.34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0.36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531.40万元,均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06.4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4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中国银行仪征化纤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 678257754746 | 275,646.89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 444000091018170094608 | 27,949.18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 303,596.07 |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666565302506 | 60,034,595.5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 2002020929100215440 | 10,111.10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444000091018170144950 | 19,547.73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 60,064,254.3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6,990,449.45 元,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额为人民币154,90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92,090,449.45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珠海高栏港区仓储用地的议案》、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珠海三期仓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出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购买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作业区环岛中路东侧仓储用地(面积84,153平方米)和建设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支付仓储用地款和工程项目款22,400.03万元。2012年6月12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2,8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已将2,8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2 月17日,该项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6月29日,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4,5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计划用于增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补充募投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资金缺口)。2014年2月13日,公司已向扬州恒基达鑫增资1,350万元,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向扬州恒基达鑫增资3,15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已全部执行完毕。2013年3月5日,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100.00万元提前归还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贷款。
2、非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有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8日批准报出。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 44,699.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6.05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139.0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Ⅰ阶段)项目 | 否 | 8,489.00 | 8,489.00 | | 8,512.17 | 100.27% | 2012年4月1日 | 317.11 | 是 | 否 |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 | 否 | 7,001.00 | 11,501.00 | 557.26 | 12,108.03 | 105.28% | 2015年4月30日 | 329.88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5,490.00 | 19,990.00 | 557.26 | 20,620.2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 | 否 | 22,619.81 | 22,619.81 | 18.79 | 22,418.82 | 99.11% | 2013年7月31日 | -234.97 | 否 | 否 |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二阶段项目 | 否 | 6,589.23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3,100.00 | | 3,10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29,209.04 | 25,719.81 | 18.79 | 25,518.82 | | | | | |
合计 | | 44,699.04 | 45,709.81 | 576.05 | 46,139.0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因土地规划原因未能达到计划进度,详见本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周边石化仓储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现阶段该项目的储罐出租价格未达到预期影响了预期收益的实现,本年度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3年2月25日,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珠海三期仓储项目建设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暂缓建设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二阶段项目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013年3月5日,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100万元提前归还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贷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2年5月17日,扬州恒基达鑫收到管委会《关于同意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进区建设的批复》,管委会同意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进区建设。
2013年6月26日,扬州恒基达鑫收到扬州市发展和改革管委会《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扬州港仪征港区公共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库区续扩建(II)阶段项目重新审核的意见》,同意进行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II)阶段项目建设。待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先期建设5.5万立方米,预计建设周期在16个月内。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2 年 6 月12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2,8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7月 10 日已将 2,8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2 月 17 日该项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0.36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