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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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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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5-56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2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21]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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