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投资者来电或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求证有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现将证金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截至2015年7月31日,证金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295,860股股票,占公司已发行全部股份的0.6%,位列公司流通股股东第六名,全部股东第十四名。
公司将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定期在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本及主要股东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