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资产和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超华科技,证券代码:002288)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细公告参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方还在就本次收购事项和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事项进行洽谈、筹划,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