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62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收购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上述事项处于洽谈和协议具体条款的论证磋商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欧浦钢网;股票代码:002711)自2015年7月31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63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8月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7)。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2015年8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5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8月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15,信函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1

 2、投票简称:欧浦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欧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生午、梁伦商

 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