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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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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2015年7月28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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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人员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的本次股票增持。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拟通过二级市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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