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5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15)历商初字第1358号),通知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 告: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地:山东宁阳县罡城镇项目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蔡依超。
被 告: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被 告: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济南市历山路74号。
法定代表人:刘长春。
(二)本案案情介绍及诉讼原因
原告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2015年5月28日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事宜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诉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关于采用股份赠与补偿方式时重大资产重组参与股东全额赠与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过程中允许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参与表决。表决通过后,在履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明显维护特别利害关系方利益,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2015年5月28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采用股份赠与补偿方式时重大资产重组参与股东全额赠与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决议无效。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2015年6月9日,公司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发行对象(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在证券交易市场购回应赠送股份不足部分及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解除股份质押一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15)鲁商初字第48号),公司已于2015年6月9日依法公告了本次诉讼事宜。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应诉通知书》(案号(2015)历商初字第1358号);
(二)《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56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6日,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山东省济南市设立山东鲁地美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地美诺),注册完成后,鲁地美诺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以上设立事宜自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开始实施,近日鲁地美诺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注 册 号:370000000007008
2、公司名称:山东鲁地美诺商贸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万元
4、法人代表:赵庆国
5、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
6、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与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与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具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