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8,447,9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9%,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5年7月27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原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提前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光大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同时,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4%)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5年7月27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4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